2003年3月,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了第2003/66/EC號指令,對電冰箱的能效標識進行修改。指令規定:A+等級其能效指數為30%-42%,即在標準狀況下實測耗電量相當于額定耗電量的30%-42%;而A++等級的冰箱更為節能,其能效指數在30%以下。指令還要求歐盟各成員國必須在2004年6月30日之前將決議的內容寫入本國的法律,并在2004年7月1日之前批準新標識的實施、備案以及與企業溝通等工作。由于能效標識的認證工作只能由歐盟授權的認證機構進行,因此大大提高了中國相關產品出口歐盟的成本。
4.標簽/標識
。1)化妝品標簽
歐盟要求成員國需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在市場上銷售的化妝品包裝、容器和標簽上的標記明顯易見,并包括下列內容:生產者和經銷商的名稱、地址或注冊的辦事處;容器的容量;有效期;使用時的注意事項;生產批號或鑒別標志。歐盟還要求各成員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標簽、說明和廣告中禁止以圖形或其他形式,使用一些措辭、名稱、商標或形象來暗示化妝品本身不具備的某些特征。
(2)生態標識
自2002年以來,歐盟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強環保的產品生態標識標準,對紡織品、紙張等工業制成品的原料和成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或釋放量做出了嚴格限定,對加工工藝等生產環節中的能耗、自然資源的使用量以及廢水和廢棄物的處理等提出了嚴格要求。目前歐盟對洗滌劑、各種衛生紙、洗衣機、洗碗機、床、床墊、土壤改良劑、室內用油漆、鞋、纖維制品、復印紙、燈泡、個人電腦、冰箱、電視機等19種商品制定了生態標識標準,鼓勵企業加貼此標識。
中國相關產業對歐盟有關利益方借用標簽/標識的有關規定實行保護主義的傾向表示關注。
。ㄎ澹┬l生與植物衛生措施
1.繁雜的食品安全保障法律體系
近年來,歐盟頻頻發布新的或修改現有的關于食品安全的政策和相關技術法規,其食品安全保障體系日益繁雜,客觀上為第三國向歐盟出口食品設置了苛刻的壁壘。中國相關產業指出,歐盟對動物源性產品的進口制定了日益繁瑣、復雜的認證注冊程序,歐盟食品安全標準不斷更新且日趨苛刻,對中國產業準確掌握相關政策和技術法規的整體內容造成極大困難,從而導致中國對歐盟食品出口因未滿足歐方要求而頻頻受阻;同時,為滿足歐盟不斷變化的食品安全要求,中方不得不提供大量的說明材料并接受歐方的實地考察,這增加了中國企業的負擔。
。1)《非人類食用的動物副產品的安全原則規則》
2002年10月,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批準了《非人類食用的動物副產品的安全原則第(EC)1774/2002號規則》。該規則對非供人類食用的動物副產品的收集、生產、加工、儲運、處理及投放市場等各個環節都做了詳盡規定。該規則實施后將影響中國寵物食品、明膠、水解蛋白、羊毛脂、魚粉等金額約1億美元的產品出口歐盟。中方將密切關注歐方實施此規則所采取的措施。
。2)《轉基因產品跨邊境流通規則》
2003年11月,歐委會公布了《轉基因產品跨邊境流通第(EC)1946/2003號規則》。歐盟關于轉基因產品的新規定要求保證轉基因產品在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都能夠追蹤。在市場上出售的產品,包括食品和飼料,如果其中的轉基因成分超過了0.9%,則該產品必須貼上本產品為轉基因產品標簽。上市的所有轉基因產品都需經過歐洲食品安全局的檢驗和安全評估。新的歐盟指令把轉基因食品的劃分標準從以前的1%的轉基因產品含量指標降至0.9%,此標準以上的皆劃歸轉基因產品,同時需要加注詳細說明。
。3)《食品標簽指令》
2003年9月,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公布的第2003/89/EC號《食品標簽指令》,修訂了《食品標簽、說明及宣傳的第2000/13/EC號指令》,提高了食品中不必列出的復合成分的標準,由含量不足25%降至2%,并要求所有成分不再以物質類別形式標出,而代之以明確的名稱。中方擔心歐盟此要求超過實現其立法目的的必要限度。
2.藥物殘留限量標準
。1)減少活性物質種類
2003年12月,歐委會再次撤回對110種活性物質的使用許可,連同2003年7月撤銷的對320種活性物質的使用許可及此前分別撤銷的對大約20種活性物質的使用許可,在歐盟范圍內可以使用的活性物質種類將比10年前減少一半以上。
。2)茶葉標準
歐盟針對茶葉制定了118種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歐盟自2001年7月起,對茶葉中的農藥殘留標準進行修改,氰戊菊酯的殘留量由每公斤10毫克改為0.1毫克,甲氰菊酯的殘留量僅允許0.02毫克。
按照風險評估相關原則,食品中化學物質的最高殘留限量應根據人均日攝入量確定。因為茶葉是用開水泡后飲用,所以其最高殘留限量應根據茶葉所含農藥殘留向茶湯的釋出量而確定。但歐盟在檢測茶葉農殘的取樣方法上,堅持對干茶葉末取樣,而不對茶湯取樣。由于通常茶葉所含農藥殘留量遠遠高于其向茶湯的釋出量,歐盟對干茶葉末取樣檢測的方法導致出現農殘大量超標現象。歐盟這一做法已使中國的茶葉對歐出口陷入困境。中方要求歐盟應盡快采用湯檢方式檢測茶葉中的農藥殘留量。
(3)玉米中黃曲霉毒素含量標準
歐盟委員會2003年公布了再次提高玉米中黃曲霉毒素含量標準的法規草案。該草案規定總黃曲霉毒素最大殘留限量為10μg/k g,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規定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5μg/k g,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最大殘留限量為20μg/k g。歐盟所擬實施標準遠遠高于國際標準。
3.對中國動物源性產品進口禁令問題
歐盟規定,食品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氯霉素。2002年1月31日,歐盟以從中國進口的部分動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殘留和中國農藥殘留體系未達到其要求為由,全面禁止從中國進口動物源性產品(腸衣和公海捕獲直接運抵歐盟市場的魚類產品除外)。同年,中方在從歐盟某些成員國進口的動物源性產品中亦檢出氯霉素殘留。歐盟全面禁止從中國進口動物源性食品的做法缺乏科學和事實依據,擴大了受限產品范圍,影響了中國近5億美元產品對歐盟的出口。中方對歐盟在氯霉素使用和殘留問題上存在的非國民待遇問題表示關注。
迄今為止,歐盟已分4批解除了對中國部分產品的進口禁令,但中國禽肉、兔肉、蜂蜜、蝦等主要輸歐動物源性產品仍在受禁之列(約占中國涉案產品出口總金額的1/3)。2003年9月12日至27日歐盟專家來華實地考察,認可中方在殘留監控體系總體上取得的進步,并提出了改進建議。歐方于2003年11月中旬向中方提交了考察初步報告,中方主管部門也向歐方提交了評價意見。中方期待并關注歐方即將做出的最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