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2. SN/T 0923—2000
3. 進出口茶葉酸不溶灰分測定方法
4. 2000—06—22發布
5. 2000—11—01實施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發布
前 言
本標準是對原專業標準ZB X50 007—1986《出口茶葉酸不溶性灰分測定方法》的修訂。
本標準與前版標準相比無技術路線的改變,僅在標準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 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的要求進行了修訂。
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ZB X50 007—1986。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汪玲平、畢立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進出口茶葉酸不溶灰分測定方法
SN/T 0923—2000
代替ZB X50 007—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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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進出口茶葉酸不溶灰分測定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進出口茶葉酸不溶灰分的測定。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21—2000進出口茶葉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測定方法
SN/T 0925—2000 進出口茶葉總灰分測定方法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酸不溶灰分acid-insoluble ash
在規定的條件下,總灰分經鹽酸溶液處理后不溶解的部分。
4 抽樣與制樣
按SN/T 0921和SN/T 0925抽樣與制樣。
5 檢驗方法
5.1 原理
用鹽酸溶液處理總灰分,過濾、灼燒并稱量殘留物。
5.2 試劑
5.2.1 10%鹽酸溶液:取24.3 mL鹽酸(密度1.19 kg/L,分析純),用蒸餾水稀釋至100 mL。
5.2.2 硝酸銀:約17 g/L溶液。
5.3 儀器
5.3.1 電熱水浴鍋。
5.3.2 高型燒杯:容量100 mL。
5.3.3 表面皿:直徑6 cm。
5.3.4 人造濾紙。
5.3.5 干燥器:內裝有效干燥劑。
5.3.6 高溫電爐:附溫度控制器。
5.3.7 分析天平:感量0.000 1 g。
5.3.8電熱鼓風烘箱。
5.4 分析步驟
按SN/T 0925灼燒樣品,按SN/T.0921溶解并過濾。取水不溶部分,用25 mL l0%鹽酸溶液分次從坩堝洗入100 mL燒杯中,蓋上蒸發皿,放在沸水浴上,小心加熱至溶液由混濁變透明時,繼續加熱5 min。趁熱用無灰濾紙過濾,以熱蒸餾水洗滌燒杯和濾紙上的殘留物,直到用硝酸銀溶液證實洗液不再含有氯根為止。然后,將濾紙連同殘渣移入坩堝內,放在沸水浴上小心蒸去水分,烘干坩堝,移入高溫電爐內,以(525土25)℃灼燒至無炭粒(一般需1 h)。待爐溫降至200℃,取出坩堝,置于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重,精確至O.001 g。再以(525土25)℃灼燒30 rain,如前取出、冷卻、稱重,必要時反復此操作,直到兩次連續稱重之差不超過O.001 g為止。記下最低質量。
5.5 結果計算
茶葉酸不溶灰分干態含量以百分率(x)用式(1)計算:

5.6 允許誤差
測定應作雙試驗。由同一分析者、同時或相繼進行的兩次測定的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