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2. SN/T 0920—2000
3. 進出口茶葉水浸出物測定方法
4. 2000—06—22發布
5. 2000—11—01實施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人境檢驗檢疫局發布
前 言
本標準是對原專業標準ZB X50 009—1986《出口茶葉水浸出物測定方法》的修訂。
本標準與前版無技術路線的改變,僅在標準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 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的要求進行修訂。
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ZB X50 009—1986。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汪玲平、畢立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進出口茶葉水浸出物測定方法 SN/T 0920—2000
代替ZB X50 009—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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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進出口茶葉水浸出物測定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進出口茶葉水浸出物的測定。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16—2000進出口茶葉磨碎試樣干物質含量的測定方法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水浸出物water extract
在規定條件下,用沸水抽取試樣所得的可溶性物質。
4 抽樣與制樣
4.1 抽樣
按SN/T 0916抽樣。
4.2 制樣
稱取磨碎的試樣約2 g,精確至0.001 g,置于500 mL燒瓶中,加入200 mL沸蒸餾水,在水浴上加熱,緩緩回流,同時不停地旋轉燒瓶,1 h后取下,冷至室溫,然后全部倒入500 rnL容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充分混勻并通過干燥濾紙過濾,濾液供測定用。
5 檢驗方法
5.1 原理
用回流的沸水,從試樣中抽取可溶性物質,過濾,蒸發濾液至干燥,然后稱量殘留物。
5.2 儀器
5.2.1 電熱鼓風烘箱:可自動控制溫度。
5.2.2 電熱水浴鍋。
5.2.3 干燥器:內裝有效干燥劑。
5.2.4 分析天平:感量O.000 1 g。
5.2.5 玻璃蒸發皿:50 mL。
5.2.6 容量瓶:500 mL。
5.2.7 燒瓶:500 mL。
5.2.8 移液吸管:50 mL。
5.3 分析步驟
用移液吸管準確吸取試液50 mL于已知質量的蒸發皿中,放在水浴鍋上蒸發至于。然后移入(103±2)℃烘箱內烘2 h,取出,放入干燥器內,冷卻、稱重,再烘1 h,冷卻、稱重。如此反復操作,直至連續兩次稱重相差不超過O.002 g為止,記下最低質量。5.4結果計算
茶葉水浸出物干態質量百分率(x)用式(1)計算

5.5 允許誤差
測定應作雙試驗。由同一分析者、同時或相繼進行的兩次測定的結果之差,不得越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