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徐有武發現自己的代表作《清平調》被他人用在了“天福茗茶”外包裝上,而且當初的“楊貴妃”竟變成了“少女”,遂將對方告上法庭,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在法庭上其名作反被對方認為是剽竊唐代畫家周昉的《簪花仕女圖》。昨天下午,浦東法院對這起著作權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漳州天福茶葉有限公司與被告鄭光輝、柯立民賠償徐有武經濟損失1萬元,律師費8000元,并登報道歉。
2008年3月,徐老無意間發現自己的作品《清平調》被用在了“天福茗茶”的“茶香金桔”包裝上,而且畫中的人物頭像被改換,“云想衣裳花想容”的“楊貴妃”成了一個少女。背景中的牡丹也被裁減了一部分。徐老還發現,自己的畫作不僅被用在茶葉的外包裝上,專賣店發送的宣傳材料上也印有這些茶產品包裝的圖片,而且宣傳單上稱已開設了734家連鎖店。作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盜用,徐老遂將天福茶葉公司以及銷售商天滬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天福茶葉公司在法庭上辯稱,涉案茶葉的包裝袋并不是其公司設計,而是由一個叫“光輝畫室”設計的,該畫室由鄭光輝、柯立民共同合辦,專門為企業提供包裝圖案,鄭光輝在設計時向天福茶葉公司承諾包裝袋是其獨創。作為茶葉制品經營者,天福茶葉公司無法知道商品上的圖案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公司已經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不存在主觀過錯,沒有侵犯徐老的著作權。
隨后徐老向法院申請追加了“光輝畫室”兩名負責人為本案被告。鄭光輝到庭后表示,自己為茶產品包裝袋設計的《貴妃賞花圖》是其仿照《簪花仕女圖》獨立創作的,如與徐老作品相似實屬巧合。
針對徐老提供的1997年《唐詩三百首》中出版的作品《清平調》,鄭光輝向法庭提供了自己在1996年創作的《貴妃賞花圖》原稿,但當徐老對此原稿提出異議時,鄭又轉而表示,原稿已在2006年下半年賣給了海外客戶,現在向法庭提供的是2006年底創作的。
隨后法庭上,天福茶葉公司又提出了驚人的觀點,其認為徐老創作的《清平調》涉嫌剽竊唐代畫家周昉的《簪花仕女圖》,徐老自己就在剽竊,現在法庭上是賊喊捉賊。
法院審理后認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表達,任何人均可以對“貴妃賞花”這一主題進行創作,但其創作應當具備獨創性。經對比,《清平調》與《簪花仕女圖》兩幅畫區別明顯,《清平調》體現了原告徐有武的獨創性,受法律保護。而《貴妃賞花圖》除了人物頭部不同外,其余與《清平調》基本相同,可以看出外包裝袋上的圖案截取了《清平調》的大部分,故被告鄭光輝、柯立民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權。天福茶葉公司對包裝袋圖案的使用具有相應的審查義務和最終決定權,因此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